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水利廳辦公室轉發水利部關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浙水辦農電【2019】1號)文件精神,并更加規范我縣農村飲用水工程的長效管理工作。現將縉云縣農村飲用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1、2)。
公示期: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0日。
聯系人:朱寧忠 聯系電話:3122150
(公示)縉云縣農村飲用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名單.xls